首頁 > 資訊 > 商標資訊 > 有點意思!他花13年時間在身上紋了68個商標
“小豬佩奇身上紋,掌聲送給社會人!”澳大利亞一個名叫Scott Lincoln的人,雖然沒有紋小豬佩奇,卻用13年時間把喜歡的商標統(tǒng)統(tǒng)紋在身上,總共68個,簡直是“活生生的廣告牌”。
現(xiàn)年46歲的Scott是8個孩子的爸爸,此前他對紋身只是持有觀望的態(tài)度。Scott回憶道:“我看著別人紋身,覺得很酷,但我自己很怕疼,總覺得自己永遠都不敢嘗試。但一次偶然機會,我紋了一個小紋身,此后就一發(fā)不可收拾了?!?/p>
都說,紋身讓人上癮,這話不假,用在Scott身上更是貼切。“在嘗試紋身了一次之后,我就愛上它了,我總是想紋點什么特別的好呢?思來想去,我決定,就把自己的各種喜好紋在身上好了?!?/p>
于是,Scott開始了紋身之旅,他紋的內(nèi)容都是自己生活中喜歡的各種商標,從食品,飲料到喜歡看的電影公司標識,喜歡的電影,甚至是臉書標識??吹贸觯琒cott是個“與時俱進”的家伙。
Scott表示:“因為這些都是我的至愛,比如說百事可樂吧,我喝了半輩子了,總覺得喝不夠,索性我就把可樂的商標紋身上了?!?/p>
而對于紋在身上的那些電影標識,Scott解釋道:“這些電影,都是我和孩子們一起看的。我想留下一些特別的紀念。等我老了,看到身上的這些紋身,就想起來和孩子們的快樂時光,那多美好啊!”
就這樣,Scott用了13年的時間,紋了68個商標。每一款都是他的至愛。而他的妻子Scott也深受老公的影響,也紋了不少圖案在身上。最近,她把最常去的超市標識,紋在了手臂上。
這是一對特立獨行的夫婦,他們完全不在乎別人對他們紋身的看法。Scott表示:“我們都不是太自我的人,不在乎別人怎么說。我們周圍有很多人都不那么理解紋身,他們更難理解我們紋商標的做法,但我們的事情自己做主,不需要別人的意見。”
接下來,這對夫婦準備繼續(xù)下去,他們希望生活中有更多的新發(fā)現(xiàn),新喜好,這樣他們就可以擁有更多的紋身了。“環(huán)球G”覺得,這對夫婦還挺可愛的,一對“行走的廣告牌"!
紋商標是個人喜好,注冊商標卻是大勢所趨。如今很多企業(yè)和個人都在進行商標申請,這種強烈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意識,實際上也是一種時代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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