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商標資訊 > 拼多多成中國第二大電商平臺,其注冊商標“拼付寶”被異議!
近期,歐洲金融控股集團瑞銀發(fā)布報告稱,截至2018年年底拼多多年度GMV為4716億元,同比增長234%;年度活躍用戶為4.18億,超過京東3.05億的年度活躍用戶,成為中國第二大電商平臺。
2018財年,京東年度GMV為1.67萬億元,同比增長29.5%。據(jù)此推算,如果未來3年內拼多多可以維持60%以上的GMV年復合增長率,2021年拼多多GMV將趕超京東。屆時,拼多多年活躍用戶將達6.28億。此外,瑞銀還預計2023年拼多多用戶年平均消費將達3823元,全面超越京東。
雖然被很多人吐槽詬病,但拼多多依然很強勢占領了市場,這樣的成長速度,確實讓人不得不服!正如黃崢曾借用了喬布斯在復出時拍過一個廣告來比喻拼多多的野蠻生長:你可以贊揚他,你可以侮辱他,你說他什么都行,但有一點你不能做到,就是你不能忽視他。
拼多多“拼付寶”被異議
2018年1月23日,拼多多在商標國際分類第9、35、42類上申請注冊了“拼付寶”商標。其第9、35類“拼付寶”商標在2018年9月20日初審公告,第42類“拼付寶”商標在2018年11月13日初審公告。
結果拼多多的第9、35類“拼付寶”商標在2018年12月19日被提出異議,第42類“拼付寶”商標在2019年1月11日被提出異議。
PS:關于第9、35類“拼付寶”商標的異議時間我想說的是提的真驚險,如果在晚提出一天,這兩個商標就直接注冊成功了,再想干掉他只能提無效了!
小知識: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重點,必須在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超出三個月人家的商標就注冊成功了!
目前,究竟是誰對“拼付寶”商標提出的異議暫不可知(當然了,當事人肯定是知道的),但我的推斷是阿里巴巴,一是“支付寶”的名頭很響亮,二是阿里無效了很多“X付寶”商標,有前科。
最后問個問題:你覺得“拼付寶”和“支付寶”,近似嗎?如果真的是阿里巴巴提的異議,會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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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wǎng) - 拼多多成中國第二大電商平臺,其注冊商標“拼付寶”被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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