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知產(chǎn)案例 > 從無罪到罰款!高粱酒商標糾紛案出現(xiàn)大逆轉(zhuǎn)
金門的高粱酒赫赫有名,其中823紀念高粱酒頗受歡迎,也因此掀起了一場不小的商標糾紛。下面請跟著酷泰商標網(wǎng)小編一起來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您有商標需要注冊,也可以通過我們提交商標申請!
金門民營的「金門大順酒廠」所生產(chǎn)的「八二三紀念高粱酒」,遭金酒公司認為與其生產(chǎn)的「823金門高粱酒」商標相似,提告侵權(quán),一審判決大順酒廠陳姓負責(zé)人無罪,但經(jīng)檢方上訴后,智財法院二審依據(jù)智財局見解,認定商標過于近似,有致消費者混認淆誤之虞,違反商標法,改判陳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另查扣的591瓶酒、包裝盒416件則予沒收,本案可上訴。
號稱是金門第一家合法民營酒廠的「金門大順酒廠」,2012年11月生產(chǎn)的「八二三紀念高粱酒」,被金酒公司認為其以近似或相同商標圖樣、文字標籤,侵害金酒公司商標權(quán),提出告訴。檢警2016年4月搜索大順酒廠及嘉義、桃園經(jīng)銷商、查扣大順酒廠出產(chǎn)的58度、52度「八二三紀念高粱酒」591瓶、包裝盒416件。
一審認為,大順酒廠被控侵權(quán)酒品,有標示「金門大順酒廠公司」,且金門高粱酒一詞系指來自金門地區(qū),并非全然來自金酒公司,認定大順酒廠沒有侵害商標犯意,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智財法院依據(jù)智財局函文認為,大順酒廠所生產(chǎn)之「八二三紀念高粱酒」,與金酒公司「823金門高粱酒」、「金門」等商標類似,另大順酒廠在瓶身之標籤刻意將「金門」2字放大,確有可能使消費者誤認與金酒公司生產(chǎn)之酒類,來自同一來源之系列商品或關(guān)系企業(yè)。
合議庭認為,大順酒廠及金酒公司為酒類之競爭同業(yè),酒類行銷場所有高度重迭性,大順酒廠使用同一或高度近似系爭商標之酒瓶標籤、包裝盒、提袋及紙箱,顯非善意,依商標法改判大順酒廠陳姓負責(zé)人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本案查扣的591瓶酒、包裝盒416件則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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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wǎng) - 從無罪到罰款!高粱酒商標糾紛案出現(xiàn)大逆轉(zhu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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