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知產案例 > “吉祥餛飩”遭商標侵權終勝訴,獲賠償320萬元
經過8年堅持不懈的維權努力,從上海走向全國的“吉祥餛飩”品牌創(chuàng)始人和經營者上海世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終于打贏了維權訴訟戰(zhàn)。普陀區(qū)法院判決被告山東的3家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世好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及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賠償世好公司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行為產生的合理費用共計320萬元。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日前作出的二審終審判決,也維持了原判。
“石庫門,弄堂里,陣陣鮮香誘人來”“個大、湯濃、餡鮮”,這是上海人對手工包制的大餛飩“吉祥餛飩”美味的描述和點贊。自1999年在人民路上開出第一家“吉祥餛飩”鋪起,經過近20年的發(fā)展,“吉祥餛飩”全國連鎖門店已逾2000家,覆蓋十余省份、40多個城市。
作為“中華名小吃”,“吉祥餛飩”的鮮香吸引顧客,也讓很多人看到了商機。2003年,山東青島遠見服務管理有限公司開始對這個遠在上海的品牌產生興趣,決定將其引入青島;而對世好公司來說,由當?shù)毓窘槿脘佋O門店并進行管理,無疑能提高品牌進入市場的成功率,對提升“吉祥餛飩”知名度是有幫助的。于是,兩家公司陸續(xù)簽訂7份《吉祥餛飩區(qū)域特許合同》,由世好公司以區(qū)域特許的形式授權遠見公司在山東省10個城市范圍內,使用“吉祥餛飩”及相關標識,開設“吉祥餛飩”特許加盟店。
2010年初,遠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世好公司提議,希望能更換另一家其擔任法人的公司(青島恒安遠見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作為《吉祥餛飩區(qū)域特許合同》的履約主體;之后,遠見公司、恒安公司與世好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簽訂三方協(xié)議,將世好公司授予遠見公司的區(qū)域特許經營權轉讓給恒安公司(但遠見公司仍需對恒安公司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然而,剛簽完合同的恒安公司就公然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在世好公司授權的10個城市之外,開設“吉祥餛飩”門店。另一方面,遠見公司的關聯(lián)公司(青島惠美食品有限公司),未經世好公司同意,擅自開辦了一個“吉祥餛飩”網(wǎng)站,招攬加盟,所展示的內容,多為世好公司“吉祥餛飩”的宣傳,嚴重干擾了世好公司對“吉祥餛飩”品牌的正常管理。該網(wǎng)站還將其展示的“吉祥餛飩”標識,統(tǒng)一改成了“吉祥餛飩·面”,進一步推廣仿冒品牌“吉祥餛飩·面”。
2011年9月7日,世好公司發(fā)函解除與恒安公司之間的《吉祥餛飩區(qū)域特許合同》,并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但“吉祥餛飩·面”沒有任何回應,反而不斷擴張。無奈之下,世好公司踏上了維權的征途。多次訴訟中,法院均支持了世好公司的訴請。
然而,在違約訴訟的同時,“吉祥餛飩·面”的仿冒侵權并未停止,反而利用拖延訴訟的時間,加速擴張。種種行為嚴重侵犯了世好公司的合法權益。世好公司再次提起訴訟,以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普陀區(qū)法院起訴遠見公司、惠美公司及新吉祥公司等3家公司。
法院經審理認定并判決被告遠見公司、惠美公司和濟南新吉祥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世好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及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被告遠見公司、惠美公司、新吉祥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在"吉祥餛飩·面"官網(wǎng)及官方微博上,共同就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發(fā)表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持續(xù)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遠見公司、惠美公司、新吉祥公司共同賠償原告世好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產生的合理費用共計3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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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wǎng) - “吉祥餛飩”遭商標侵權終勝訴,獲賠償3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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