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知產案例 > 阿里巴巴集團起訴迪拜“阿里巴巴幣”公司商標侵權
近日,據外媒路透社稱,阿里巴巴集團周一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迪拜一家公司使用一種名為“阿里巴巴幣”的加密貨幣籌資逾350萬美元,涉嫌侵犯商標侵權。
在向曼哈頓聯(lián)邦地方法院遞交的起訴書中,阿里巴巴表示,總部位于迪拜的“阿里巴巴幣基金會”(Alibabacoin Foundation)“突出、重復和故意誤導”使用其商標,旨在讓消費者誤以為“阿里巴巴幣”與中國電商巨頭相關或得到其支持。
此項訴訟要求被告停止進一步的侵權行為,以及對違反美國聯(lián)邦法律和紐約地方法律的行為作出補償、懲罰性和三倍損害賠償。
在阿里巴巴提起訴訟幾小時后,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金巴-伍德(Kimba Wood)發(fā)布了一項臨時限制令,要求“阿里巴巴幣基金會”于4月11日之前解釋其為何不應被禁止進一步從事被指控的侵權行為。
阿里巴巴在起訴書中還表示,盡管其一再聲明“無意進軍加密貨幣領域,”但有關其在“阿里巴巴幣”發(fā)行中所扮演的角色已通過媒體傳播造成混亂,而阿里巴巴幣基金會“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來消除或糾正這種混亂?!?/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