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知產案例 > 昔日合作伙伴撕破臉:“紫光”商標到底是誰的?
商標作為知識產權的一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時候個人與企業(yè)、企業(yè)與企業(yè)之間難免會因為商標產生摩擦,甚至走到對簿公堂的局面。前面我們講了伊利歷時七年終于保住“托菲爾”商標,下面我們來講講清華紫光與存在合作關系的威海紫光,這兩家公司因為一件“紫光”商標撕破了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據了解,紫光集團于1993年4月12日在北京注冊成立,在清華大學與清華控股有限公司的支持下,目前已發(fā)展成為以集成電路為主導的高科技產業(yè)生態(tài)鏈,在全球芯片制造產業(yè)等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
2013年7月11日,紫光集團提出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2014年12月14日被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在醫(yī)藥制劑、藥用膠囊、醫(yī)用藥物、人用藥、醫(yī)用營養(yǎng)品等第5類商品上。據悉,紫光集團曾于1999年1月7日提出第1386472號“紫光”商標(下稱在先商標)的注冊申請,后被核準注冊使用在與訴爭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
2016年2月1日,威海紫光針對訴爭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主張訴爭商標與其在先申請及獲準注冊的第116150613號“紫光金奧力”商標、第11615913號“紫光無花果”商標(下統(tǒng)稱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而且損害了其對“紫光”商標享有的在先權利。
據了解,威海紫光于1997年12月1日在山東省注冊成立,是一家集保健品及營養(yǎng)健康品科研、生產、銷售為一體的現代化高科技企業(yè)。威海紫光在官網上宣稱,該公司“是清華大學紫光集團對外合作的成功典范之一”。中國商標網顯示,兩件引證商標均由威海紫光于2012年10月17日提出注冊申請,并均于2014年3月21日被核準注冊使用在營養(yǎng)補充劑、醫(yī)用營養(yǎng)品、片劑、膠丸、人用藥等第5類商品上。
紫光集團主張,訴爭商標是紫光集團對在先商標的延伸性注冊,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共存不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未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2016年12月29日,商評委作出無效宣告請求裁定,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的文字組成、呼叫存在一定差異,考慮到紫光集團在先商標的申請注冊時間遠早于引證商標,而且在先商標與引證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已事實共存,在案并無證據表明二者共存易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訴爭商標系紫光集團對其在先商標的延伸性注冊,未構成對威海紫光相關商標的抄襲、復制,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未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同時,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威海紫光將“紫光”作為商標使用在醫(yī)藥制劑等商品上,并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訴爭商標的注冊未損害威海紫光對“紫光”商標享有的在先權利。綜上,商評委裁定對訴爭商標的注冊予以維持。
威海紫光不服商評委所作裁定,隨后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交了商標局關于認定其“金奧力及圖”商標為馳名商標的批復、紫光集團在先商標連續(xù)3年不使用撤銷案件的相關判決書等證據材料。
隨后,威海紫光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被駁回。威海紫光不服一審判決,繼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仍維持一審判決。